各相关学院、科研机构:
国家知识产权局已启动第二十三届中国专利奖评选工作,为做好我校项目组织与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中国专利奖设中国专利金奖、银奖、优秀奖;中国外观设计金奖、银奖、优秀奖。
中国专利金奖、银奖、优秀奖从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中评选产生,中国专利金奖项目不超过30项,银奖项目不超过60项;中国外观设计金奖、银奖、优秀奖从外观设计专利中评选产生,中国外观设计金奖项目不超过10项,银奖项目不超过15项。
二、参评条件
已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的专利,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可以参加中国专利奖评选:
(一)在2020年12月31日前(含12月31日,以授权公告日为准)被授予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权(含已解密国防专利,不含保密专利);
(二)专利权有效,在申报截止日前无法律纠纷,不存在未缴年费或滞纳金等情况;
(三)全体专利权人均同意参评;
(四)未获得过中国专利奖;
(五)一项专利作为一个项目参评;
(六)相同专利权人参评项目不超过2项;专利权人是国家知识产权示范高校的,参评项目不超过4项。
三、推荐渠道
我校拟申报项目可通过湖南省知识产权局、教育部、有关全国性行业协会、院士推荐和国家知识产权示范高校自荐。
院士推荐的项目须经湖南省知识产权局对参评条件及材料真实性进行审核、公示后,由省局统一推荐,不占省局推荐名额。同专业领域的两名院士可联名推荐1项本专业领域的发明专利,每位院士仅限推荐一次。
国家知识产权示范高校每年可自荐2个项目参评,须经湖南省知识产权局对参评条件及材料真实性进行审核、公示后,由省局统一推荐,不占省局推荐名额。
四、推荐程序
有意申报者请于9月13日17:00前告知科技成果转化中心(知识产权中心),以便及时为您提供信息。
因推荐单位教育部、全国性行业协会、湖南省知识产权局(院士推荐和国家知识产权示范高校自荐也需省局审核)遴选时间不同,请有意向者密切关注其网站通知,并按推荐单位时间要求至少提前10天联系学校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核实处理后再次公示无异议的项目方可推荐。
五、报送材料
(一)院士推荐
1.院士推荐意见书1份(纸件,需院士签名,附院士证书复印件,格式见附件2);
2.项目资料1份(电子件),包含:①中国专利奖申报书(WORD文档);②附件——如图片、照片、获奖证书、项目应用证明等材料扫描件,填写经济效益数据的,专利权人可以提供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参评专利经济效益专项审计报告等作为经济效益相关证明材料,所有附件应嵌入一个PDF文档,不超过20M;③专利授权公告文本。
项目电子件以光盘或U盘存储。
(二)单位推荐
1.推荐函1份(纸件和电子件,正式公函,纸件加盖公章,格式见附件3);
2.项目资料1份(电子件),每个推荐项目包含:①中国专利奖申报书(WORD文档);②附件——如图片、照片、获奖证书、项目应用证明等材料扫描件,填写经济效益数据的,专利权人可以提供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参评专利经济效益专项审计报告等作为经济效益相关证明材料,所有附件应嵌入一个PDF文档,不超过20M;③专利授权公告文本。
所有项目的电子件存储在一张光盘或U盘中,并用标签标注推荐单位名称。
联系人:冷旗华 黄燕琼
联系电话:88821196
电子邮箱:cgzh@hnu.edu.cn
附件下载链接(共五个附件):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评选第二十三届中国专利奖的通知》
https://www.cnipa.gov.cn/art/2021/8/27/art_75_169682.html
科技成果转化中心(知识产权中心)
2021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