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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第五批专利基金拟资助情况的公示

2021-06-25

各相关学院、科研机构:

为更好的落实学校“放管服”精神,进一步提升知识产权工作服务质量,主动服务科研人员,按照《湖南大学专利基金管理办法》(湖大科字〔2019〕26号),现将2021年第五批专利基金拟资助情况公示如下:

1.第五批专利基金拟资助351件次专利年费(附件),涉及专利范围如下:

(1)授权公告日在2021年4月1日至5月31日期间,湖南大学是唯一权利人且已办理费用减缴的专利,拟由中心集中缴纳授权当年起3年内年费(减缴后部分);

(2)新增费用减缴成功、符合资助条件的有效专利,拟由中心集中缴纳授权当年起3年内年费(减缴后部分);

(3)截至2021年6月18日止,收到发明人已自行缴纳专利费的申请1件,经中心审核,拟资助1件。

2.公示期为2021年6月25日-6月27日,若有遗漏或疑问请以电子邮件方式发至cgzh@hnu.edu.cn。

3.尚未办理费用减缴的,发明人应及时申请费用减缴,并将《费用减缴审批通知书》发至cgzh@hnu.edu.cn,中心收到通知书后将统一缴纳授权当年起3年内年费(减缴后部分)。

4.有关专利基金资助范围、标准和申请流程等内容,请查看《<湖南大学专利基金管理办法>十问十答》

联系人:黄燕琼、许晖 0731-88821196

中心邮箱:cgzh@hnu.edu.cn

办公地址:天马山路与潇湘中路交汇路口西北角(后勤与房地产管理处旁)


附件:2021年第五批专利基金拟资助清单


科技成果转化中心(知识产权中心)

2021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