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科研机构:
为更好的落实学校“放管服”精神,进一步提升知识产权工作服务质量,主动服务科研人员,现将2020年第二批专利基金(集中缴纳年费)拟资助情况公示如下:
1. 按照《湖南大学专利基金管理办法》(湖大科字〔2019〕26号),中心拟资助并集中缴纳119件次专利年费(附件),涉及专利范围如下:
(1)授权公告日在2019年12月1日至2020年1月10日期间的专利;
(2)新增费用减缴成功、符合资助条件的有效专利。
2. 公示期为2020年4月14日-4月16日,若有遗漏或疑问请以电子邮件方式发至cgzh@hnu.edu.cn。
3. 自2019年11月25日起,湖南大学是唯一权利人,且满足维持专利权有效和已办理费用减缴的,将由中心统一缴纳授权当年起3年内年费(减缴后部分),缴纳情况将分批次公布在科研院官网和“湖南大学科技成果转化中心”微信公众号,请您关注。
4. 尚未办理费用减缴的,发明人应及时申请费用减缴,并将《费用减缴审批通知书》发至cgzh@hnu.edu.cn,中心收到通知书后将统一缴纳授权当年起3年内年费(减缴后部分)。
5. 已自行缴纳年费,且符合专利基金资助条件的,可凭票向中心申请报销,操作指南见《湖南大学专利基金审批办事指南》。
联系人:黄燕琼、刘鎏 0731-88821196
中心邮箱:cgzh@hnu.edu.cn
办公地址:天马山路与潇湘中路交汇路口西北角(后勤与房地产管理处旁)
附件:2020年第二批专利基金(集中缴纳年费)拟资助清单
科技成果转化中心(知识产权中心)
2020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