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大科字[2016]13号文关于印发《湖南大学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中第八条之规定,现对通过协议定价的职务科技成果公示如下:
成果名称
完成人
转化方式
交易价格
N-吡啶甲基/甲氧基2-苯氧基酰胺的医药用途
胡艾希、刘祈星,李婉、柳爱平,高采
独占实施许可
15万
公示时间:2017年3月6日——2016年3月21日
公示期间,如有对上述交易价格有异议,可以书面方式向科学技术研究院反映。
联系人:曾老师
联系电话:88822877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17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