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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成果转化中心(知识产权中心):赴陈政清院士办公室对接工作(图文)

来源:科技成果转化中心(知识产权中心)
记者: - 通讯员:- 2019-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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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8日下午,科技成果转化中心(知识产权中心)赴陈政清院士办公室开展工作对接和座谈。陈政清院士、牛华伟老师等科研团队主干出席了座谈会。

会上,陈政清院士介绍了团队近年来在电涡流阻尼器研制工作中取得的重要进展,介绍了电涡流拉索阻尼器、电涡流轴向阻尼器等产品的技术原理及优势,电涡流阻尼器通过电磁感应耗能,没有粘滞流体,无需电源,永磁体使用寿命可达30年以上。陈院士指出,电涡流阻尼器是一项关键共性技术,在建筑、桥梁、机械、国防航空等领域具有广泛的应用前景,希望通过电涡流阻尼器的科技成果转化工作实现该技术的跨行业、跨领域应用,推动中国原创技术走向世界。

科技成果转化中心(知识产权中心)李飞龙主任介绍了学校科技成果转化相关政策,并表示中心在下一步工作中将积极协助实验室整合成果、场地、资金、人才等成果转化要素,全力做好协调与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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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成果转化中心(知识产权中心):中心成立于2018年7月,是学校归口管理科技成果转化和知识产权申请、使用、处置、作价投资等事项的职能部门。中心以“立足湖南、面向长江中游城市群、辐射全国和世界”为目标,依托校内优势科技资源与优秀科技成果,建设服务于地方经济建设的科技成果转化平台,竭诚为学院、科研人员提供全面、优质的服务,献力学校“双一流建设”和内涵式发展。

《湖南大学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实施办法(试行)》(湖大科字〔2016〕13号):职务科技成果转让、许可所产生的收益,在扣除相关费用后,可选择净收入中80%用于奖励成果完成人员;职务科技成果作价投资形成的股份或者出资比例中的 80%用于奖励成果完成人员。

《湖南大学教学科研系列专业技术岗位职级评定实施办法》(湖大人字〔2018〕43号):职务科技成果转让、许可或者作价投资金额在1000 万元及以上、500万元及以上分别列为二级教授、三级教授的业绩条件。